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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时候, 很爱阅读, 是个书迷。就是因为常躺着看书,常在动摇的巴士内追小说,常顾不了灯光暗淡还是放不下书本,我变了个千度大近视。
上了大学后,虽还是常看书,可是少了文学,多了课教本。或看的是电脑。唯一接触文学时,是每个暑假回马追金庸武侠小说。不过,那也是好多年前的事。已忘了追小说的感觉很久了。阅读文学书籍这个好习惯早已慢慢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消失。
现在回想起,我虽曾爱看小说,可是都是以华文书为主。 对英文的文学世界真是一无所知。在澳洲书店见到琳琅满目的英文小说,可真是不知从何看起。所以,要多看英文书的心常不了了之。
至到遇上Ed才稍有改变。Ed爱看书 (只是英文书,他不会中文)。他常鼓励我多阅读英文小说,因为他太受不了我很烂的英文。他说,‘拼命’阅读可较快地加强语文能力。这个我当然知道啦。可是,他的亲身体验还是给了我很大的鼓励。他七,八岁移民来加国时,英文很不行。就算到了中学,还是不过如此。一直到他拚命阅读,书写能力才开始大大地进步。
这个我也明白。我在澳洲住了那么多年,英文虽已比以往好,日常的沟通也没问题。可是,还是有很多时候有些词不达意,也写不出漂亮的文章。现在,手头上有些时间,所以决定好好啃书充实自己。
于是,Ed常带我到书店逛。他会介绍我一些好的作家。我则会站在那读上几页,看我喜不喜欢作家的风格。加上,这里有很多二手,或便宜卖过时畅销文学书的书店。Ed弟弟的妻子也很爱书。上次见她,给了我一大堆书看。
渐渐地,我又开始爱上了阅读。最近,除了中文书,也看了蛮多英文小说,对英文的现代文学界也开始有多些了解。
很开心,把遗忘了的好习惯重拾起来。也添加了新的阅读习惯。语文能力虽没那么快进步,可是书中的‘黄金屋’已找到….